政府優化過渡屋措施 准NGO以$1短租官地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4/18 13:31

最後更新: 2019/04/18 16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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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,政府將推出過渡性房屋優化措施,圖為已宣布改建成過渡屋的樂善堂小學。(資料圖片)

就《財政預算案》預留20億元支持非政府機構(NGO)資助過渡性房屋項目,運輸及房屋局今(18日)公布優化措施,指行會前日(16日)已批准就提供過渡性房屋的合資格土地申請,免收臨時或短期豁免書費用、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;若短租官地或政府建築物建過渡屋,則只收象徵式地租1元。

按現行政策,NGO如欲使用私人非住宅地和樓宇,以提供過渡性房屋;若有關地契不可作住宅用途,相關業主須向地政總署,申請豁免書並繳交豁免書費用和相關費用,以暫准作住宅用途。另外NGO如欲使用臨時空置的政府土地和樓宇以提供過渡屋,相關機構亦必須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租約,並繳交市值租金和相關費用。

過渡屋地價或只收象徵式1元

據悉按新措施,倘獲運輸及房屋局政策支持的過渡性房屋項目,地政總署署長可獲授權力,批出豁免書或短期租約,期限由運房局決定;除了免收豁免書費用,政府土地或處所的地租,只需象徵式1元,其他行政費及按金也全免;項目只可作運房局批准的住宅或附設服務用途;而業主也只可將私人物業,分租予運房局同意的NGO,再由NGO把過渡屋,按運房局條款分租予租戶。

運房局發言人表示,促進措施有助減輕非政府機構的財政負擔,然而項目需獲運房局支持,才可作為地政總署寬免收費的先決條件。

消息稱,由於涉及多項因素,例如獲運房局支持的建議項目,和用地位置及使用期等,因此優化措施實施後少收的款項暫時難以估計。